新疆经济报乌鲁木齐8月21日讯(记者 王玉召)21日,记者获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了《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将大幅降低价格偏高的重点国有景区门票和区间车价格。
《实施方案》明确:9月1日前,依据相关程序,门票价格在150元—200元的景区,综合降价幅度达到30%;门票价格在100元—150元(不含)的景区,综合降价幅度达到20%—30%;门票价格在50元—100元(不含)的景区,综合降价幅度达到20%左右;门票价格在40元—50元的景区,综合降价幅度达到10%左右。届时自治区将分类分档分时段分批次降低并公布一批重点景区门票价格。
此外,全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根据价格管理权限,按照每人次每公里不超过0.7元的标准,全面降低景区区间车价格。届时,景区区间车价格整体降幅达30%。
为促进新疆旅游业发展,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逐步完善景区门票价格+多元业态分享收入的景区经营管理体制机制,持续改善新疆旅游业质量效益,形成旅游业供给结构优化和总需求稳步扩大的良性循环,推动新疆旅游业高质量发展。